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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正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2 14:49  |   来源:本站原创   |   文字:本站编辑  |   编辑:学生工作办公室  |   审核:胡雪梅  |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荣昌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与正大集团签定的奖学金管理协议要求,结合荣昌校区实际,现就2020—2021学年西南大学“正大奖学金”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面向西南大学动物医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水产学院等农学相关专业,以及商贸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的在校优秀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考评时间范围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奖项设置、名额与标准

正大奖学金奖项设置、名额及奖励标准参见表1。

表1  正大奖学金奖项设置、名额与奖励标准

奖项设置

名额

奖励标准(元/人)

研究生

学习类

3人

2000

科研创新类

5人

2000

社会工作与实践类

2人

2000

本科生

学习类

20人

2000

创新实践类

20人

2000


四、参评资格

四、参评资格

(一)研究生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无课程考核不合格情形;

3.研二、研三年级参评者原则上已通过英语六级考试;

4.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

(2)主持或主研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4)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成果评比、科技竞赛和专业实践竞赛等活动并获奖;

(5)在科研学术活动或专业实践中有其他突出表现。

5.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创业、精神文明创建等方面表现突出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的;

(2)在党团、班级、社团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干部;

(3)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在各级各类文体竞赛或活动中获奖的;

(4)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校、社会做出特别贡献或赢得重要荣誉的;

6.与正大集团签订就业协议者可优先考虑。

(二)本科生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不良记录;

2.学习成绩良好,年度综合测评名次位于本班前40%且无补考或重修;

3.大三、大四年级参评者原则上已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4.在学术科技、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校园文化活动、创新创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5.与正大集团签订就业协议者可优先考虑。

(三)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的情况

1.不履行公民义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在休学所处学年已经评定并发放的,在复学后的相应学年不再参与评定;

3.考核学年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实的;考核学年课程考核、专业实践考核、中期考核或学科综合考试不合格的;

4.经认定有其他不应获得正大奖学金情形的。

五、评审组织

成立正大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由正大集团负责人、荣昌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正大集团相关人员、荣昌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任成员。

六、考评内容

(一)研究生考评内容

分为四个板块:基本素质考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综合素质。各类奖项综合考评成绩构成如下:

1.学习类:综合考评成绩=课程学习*45%+基本素质考评*15%+科学研究*25%+综合素质*15%

2.科研创新类:综合考评成绩=课程学习*20%+基本素质考评*15%+科学研究*50%+综合素质*15%

3.社会工作与实践类:综合考评成绩=课程学习*20%+基本素质考评*15%+科学研究*20%+综合素质*45%

(二)本科生考评内容

分为三个板块:基本素质、学业考评、创新实践能力。各类奖项综合考评成绩构成如下:

1.学习类:综合考评成绩=学业考评*70%+基本素质考评*15%+创新实践能力考评*15%

2.创新实践类:综合考评成绩=学业考评*35%+基本素质考评*15%+创新实践能力考评*50%

七、评选程序和要求

正大奖学金评审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为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资格审核、评审工作组评定、企业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10月27日下午5:00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正大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本学年学习成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各种资格(过级)证书复印件。

(二)学院资格审核

各学院于11月1日上午12:00以前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班主任或辅导员对学生基本素质考评板块进行评分,评分填于正大奖学金申请表内,满分80分,学生有其他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突出表现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由评审小组进行认定。11月4日下午3:00以前各学院将申请人名单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荣昌校区学工办303办公室,申请人名单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591388268@qq.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联系人:胡雪梅,联系电话:46751010

(三)评审工作组评定

正大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复审,评定加分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企业审批

校区学工办于11月15日前组织材料并报正大集团审批。

(五)颁奖

11月下旬校区举办正大奖学金颁奖仪式。

八、其他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校区学工办公示期内向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附件:1.正大奖学金申请表

2.正大奖学金汇总表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1:正大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正大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