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招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7 13:36  |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   文字:本站作者  |   编辑:学生工作办公室  |   审核:曾勇  |   浏览次数: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巫溪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面向巫溪县内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招聘范围及任职时间要求。

    1.范围:巫溪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专职干部,包括村(社区)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经县换届办审批同意增设的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和本土人才(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2.任职时间要求:截止2022年7月31日,报考人员须在巫溪县行政区域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以上或任其他专职干部职务及本土人才满5年以上。在村(社区)同类或不同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7)、《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8)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如未按规定时间内取得将取消拟聘资格。

    对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的人员,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2021年、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医疗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护理岗除外),2021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所有报名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并签订承诺书(附件9)。在招聘活动期间,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服从招聘(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岗位实行网上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网上报名(除面向巫溪县内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113.249.157.217:13212/exam-system-examinee/wxgz)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2年8月1日09:00- 8月5日18: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招聘方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一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8月6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由招聘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2年8月6日18: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共计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2年8月17日9:00起至8月20日9:00登录http://113.249.157.217:13212/exam-system-examinee/wxgz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统计表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二)现场报名。本次面向巫溪县内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事管科(巫溪县柏场街道广场西街67号,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402室)。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盖章确认。

    4.报名时应提供资料详见附件5。

    5.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资格会审环节。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进入会审环节资格。

    (2)资格会审:资格初审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分别征求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部门意见,经资格会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考试。经资格会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需缴纳考务费100元。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予以公布。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6.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7.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统计表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和面试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各招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分别为:

    (1)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3)其他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各招聘岗位公共科目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各招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8月2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每科笔试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陆“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查询。

    5.笔试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本次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人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面向巫溪县内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招聘岗位按以上规则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5)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选应按“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1.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填写《现场资格审查表》(附件6),按照《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5)的要求,准备齐全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档及纸质件。

    2.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报考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本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环节中,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采用不同面试方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A类岗位:采用综合面试方式。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分值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B类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试讲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5分钟。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A类考试类型岗位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40%

    2.B类考试类型岗位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 + 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对考察不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两次。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确定招聘单位(限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的岗位)

    具体聘用单位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任职时间长短的顺序选岗。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属党群事业单位的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的须在招聘单位工作3年以上,其它岗位须在招聘单位工作5年以上。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具体违约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51520450。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7615086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5152045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