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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十届大北农班大北农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7 15:31  |   来源:本站原创   |   文字:周建霞  |   编辑:胡英  |   审核:罗艳芬  |   浏览次数:

各同学:

大北农集团为弘扬报国兴农、争创第一、共同发展的拼搏精神,在西南大学设立大北农班。为了促进校企友好交流,特设立大北农班大北农助学金。根据《西南大学企业奖学金本科生综合考评实施细则》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西南大学——第十届大北农班同学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大北农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评选10名,每人1000

三、参评资格

(一)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师生好评。

2.学习勤奋,品学兼优,在读期间必修课课程正考(含缓考)无不合格记录。其中,助学金候选人在2022-2023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50%

3.在读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4.积极参与大北农班内组织的活动。

5.与大北农集团签订就业协议者可优先考虑。

(二)不具备当年参评资格的情况

1.不履行公民义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在休学所处学年已经评定并发放的,在复学后的相应学年不再参与评定;

3.考核学年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实的;考核学年课程考核、专业实践考核、中期考核或学科综合考试不合格的;

4.经认定有其他不应获得大北农助学金情形的。

四、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填写《西南大学第十届大北农班大北农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

2.学工办初审。学工办对申请学生严格资格审查、开展综合评定,择优推荐,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24425日前提交。

3.企业评审。评审成绩总分100分,由基础分、活动参与分组成。严格根据奖助学金评分计算规则(见附件1)和提交的学生材料评分。

材料提交联系人:谭铭 15111858424

五、报送内容

1.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调格式)。

2.20222023年综合考评表(包括分数、排名)、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4.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5.如个人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

学生如果对评选工作有意见、建议或异议,请向学工办实名反映。

联 系 人:牟凯轮老师(学生工作办公室303室)

联系电话:023-46751010

附件:1.西南大学第十届大北农班大北农助学金评分计算规则

2. 西南大学第十届大北农班大北农助学金申请表

 3. 西南大学第十届大北农班大北农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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