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荣各学院:
按《西南大学关于评选2018届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安排,请各学院按文件要求在6月4日上午12点前,将“西南大学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申报表.doc”和“西南大学2018届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名单.xlsx”电子文档、纸质盖章材料及录用函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送学工办陈雪松老师处,再上报学校统一评选,校区获奖同学,将由学校颁发证书,校区给予奖金奖励。
同时,按学校有关安排,凡在校区应征入伍的2018届毕业生(不含生源地应征入伍的),参照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给予每人2000元人民币奖励,不限名额。请各学院参照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申报方式,申请类别注明“应征入伍”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 西南大学关于评选2018届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学工办
2018年5月28日
附件 西南大学关于评选2018届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等文件精神,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奉献精神,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积极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根据《西南大学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西校〔2012〕25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18届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除外)。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分为五类:“支边”类、 “到村任职”类、“西部计划”类、“自主创业”类和 “其他基层项目”类。
“支边”类基层优秀就业毕业生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实际申请数评选,不受名额限制。
“到村任职”、“西部计划”、“自主创业” 、“其他基层项目”等类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每类评选不超过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必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无处分,无违约。
3.能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具有良好的择业和就业心态,能够主动面向基层择业就业;
5.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各类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支边”类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非新疆、西藏生源且派遣单位和档案接收单位的所在地在新疆(除乌鲁木齐以外)或西藏(除拉萨以外)的地方。
2.“到村任职”类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到村任职录用函件且派遣单位和档案接收单位与录用函件一致。
3.“西部计划”类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录用函件且派遣单位和档案接收单位与录用函件一致。
4. “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开始运营并且是法人代表。
5. “其他基层项目”包括“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其他基层项目”就业优秀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录用函件且派遣单位和档案接收单位与录用函件一致。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二)培养单位推荐,其中“西部计划”类由校团委推荐;
(三)招生就业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初评;
(四)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公示;
(六)表彰。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在6月4日前将附件1、附件2(均加盖单位公章)及录用函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至招生就业处303办公室范老师处。联系电话:68367865。
六、表彰奖励
(一)学校对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统一在毕业生典礼上进行表彰;
(二)对获表彰者,颁发“西南大学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和奖金2000元。
附件1:西南大学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申报表.doc
附件2:西南大学2018届基层就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x
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