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荣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宣传阵地规范化管理,维护整洁有序、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根据《西南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西委〔2009〕74号)和《西南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现就校园宣传物料申报与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申报制度
凡需在荣昌校区范围内张贴、悬挂、摆放、设置的各类宣传物料(包括但不限于海报、展板、横幅、易拉宝、告示、宣传栏张贴内容等)的单位和个人,须至少提前一天通过钉钉系统提交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设置。凡未经申报擅自设置的物料,一律按违规处理。
二、开展定期巡查清理
校区党工委、管委会每周安排专人对校园各区域进行巡查。对已超过申报有效期或到期未自行拆除的物料,以及从未申报擅自设置的物料,巡查人员将予以清理并视情节轻重约谈相关责任人。请各学院、各单位通知相关学生组织、社团、班级及活动组织者,及时关注申报有效期,到期前自行拆除或办理续期手续。
三、自觉维护文化阵地
校园文化阵地是展示学校和校区形象、传播校园文化的重要窗口。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引导师生自觉遵守申报规定,主动做好宣传物料的规范设置与及时更新,共同建设干净整洁、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阵地。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学院、各单位传达至全体师生并遵照执行。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党工委、管委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