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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实验教学中心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22 16:51  |   来源:本站原创  |   文字:朱智  |   编辑:卿明亮  |   审核:段彪  |   浏览次数:

1. 为保证实验室安全,除本室工作人员和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活动的师生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

2. 每次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课教学应在实验室运行记录本上完整填写实验运行情况,指导教师和学生签字。

3. 凡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课教学的学生须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进入实验室须穿实验服,严禁将食品和饮料带入实验室。

4. 保持实验台桌的干净整洁,消除安全隐患。实验药品不得乱摆乱放;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和固体废弃物须放入指定废液桶和固体废弃物桶内,严禁随便乱丢乱倒;动物尸体应按规定处置。

5.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爱护室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规范使用仪器设备,防止发生触电、烫伤、火灾等安全事故。

6. 实验须在实验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使用仪器设备和化学药品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和指导教师的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实验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节约水电,节约实验材料,爱护仪器设备。

7. 实验期间必须保证消防通道、应急出口和门的畅通,灭火设备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8. 实验结束后,须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做好实验室卫生,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水槽清洁畅通无杂物堵塞,清洁仪器设备,将水、电、天然气、气体等开关关闭并在指导教师检查完毕后方能离开。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该实验室管理员。

9. 实验室管理员切实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安全防护工作,水、电的使用管理工作。

10. 为保证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内严禁举办本科教学、科研实验以外的其他活动,如舞会、集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