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校区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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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校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2023年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17:00  |   来源:校区综合办公室   |   编辑:网站编辑  |   浏览次数:

一、时间:2024年1月8日9:00(拟定)

地点:7B101

二、参会人员:学校考核工作组人员;荣昌校区党工委、管委会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评议对象:荣昌校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及成员和内设管理机构处级领导干部。

四、会议主持:周国安(荣昌校区党工委书记)

五、会议程序

1.班子述职。

2.个人述职。

3.民主测评。

六、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考核包括党的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作风状况等方面,主要考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情况;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办学责任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团结协作,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推进单位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及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指导支持群团工作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情况等。

2.领导干部: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坚持全面考核基础上,坚持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突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情况的考核。

七、工作日程

1.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3日,党工委、管委会班子听取师生员工关于班子建设和校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1月2日-5日,撰写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所有正副处级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3.2024年1月5-7日,述职述廉报告审核。班子材料由党工委书记牵头审核;处级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工作组审核(钉钉形式报送,具体由包尔泉、唐群英等负责)。

4.2024年1月8日,述职述廉评议会。

八、工作要求

1.撰写报告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总结全年工作,对照考核内容逐项撰写,不得缺项漏项,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的思路和举措,同时把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及整改推进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保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推进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情况等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要专门报告法治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领导干部要如实报告个人落实一线规则的情况、社会兼职、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

2.会议人数要求: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述职大会实到人数应不低于应到人数三分之二。

3.参会人员要求:按时参会,原则不得缺席。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静音,不得随意走动,确保会场秩序。参会人员本着客观的态度,正确扫描二维码,填写测评表。

4.述职报告时间:班子述职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个人述职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5.会议纪律要求:各部门严格参会人员签到,向刘玉霞同志报告,并汇总登记(纳入2024年年终绩效考核)。

6.述职材料报送:2024年1月15日前,请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个人(本人签字)述职述廉报告完整版扫描成PDF格式、以及同版本Word格式文件打包压缩后,以“二级党组织名称+2023年度考核”命名发至唐群英处,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

特此通知



荣昌校区党工委、管委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