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荣昌校区与校本部交通运行通畅、有序,保证学校师生员工日常工作、教学、学术、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校区实际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交通班车是指荣昌校区与校本部间教学服务班车,凡承运交通班车单位的司机和乘坐交通班车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乘坐管理
第三条 乘坐校区交通班车人员须提前在规定停车地点候车,非停车地点一律不予停靠上下车。交通班车停靠地点及发车时间暂定如下:
一、停靠地点:
荣昌校区大校门;校本部(3号门进至)光大礼堂旁停车场
二、发车时间:荣昌校区周五8:00、周六6:30、周日8:00;校本部周五、六、日:17:00。
三、运行途经线路:G85(老成渝高速)-G5001(外环高速)。
第四条 交通班车乘坐优先考虑因公往返校区、校本部的教职工及到北碚参加二专业学习的学生。在此前提下,若班车座位尚有空余,则根据实际安排给荣昌校区教职工家属及其他学生乘坐。若出现特殊情况,由综合办行政科进行登记后报校区协调处理。
第五条乘坐交通班车实行单次预约制度,师生可在荣昌校区官方微信公众号(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微信号:SWURCC)进行预约,开车前十分钟必须凭预约回复短信、刷一卡通上车,逾时者原预约失效。预约流程:关注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微信公众号,进入“校园”栏目,点击“百事通”,点击“校车预定”即可。预约满额为止(总座位数为38个)。
第六条 乘车人员应遵守公共道德,语言举止文明,主动刷卡(不收取现金);禁止占座,一人一座;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者让座,并让他们优先上下车;不相互挤推,不随地吐痰,不在车内喧哗;禁止在车内吸烟、用餐、乱扔果皮纸屑,保持车厢整洁;交通班车在发车时间内准时出发,逾期未上车的乘客后果自负。
第七条 乘车人员乘车时应有自我防范保护意识,不得将头、手等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不得躺卧,踩踏座位,不得损坏车辆的各种设施,不得有其他可能造成伤害的举止。
第八条 在车辆行驶中,乘客不得进入驾驶区域,不得做出任何妨碍司机安全作业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 乘车人员要听从当班司机的安排,车辆在运行途中,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不得自行开启车门,强行上下。
第十条 乘车人员应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爆、易燃、易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和有碍其他乘客安全健康的物品。
第十一条 乘车人员损坏车辆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十二条 设置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2月31日。
第十三条 试运行期间,车辆由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提供,品牌型号为宇通牌ZK6998HAA,类型等级为大型高一级(渝),座位39座(含驾)。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上人员乘坐险(40万元/人)均已由运营企业按行业要求投保。
第十四条 每班车辆准时发车,必须按规定线路、站点、时间、时速要求运行。
第十五条 车辆由校区综合办进行统筹调度。
第四章 乘车卡管理
第十六条 交通班车单程乘车费用为20元/人。班车属校内服务非社会运营车辆,不提供车票。乘车人员一律使用校园一卡通刷卡乘车。每月由校区信息中心采录班车的刷卡记次数据,相关单位对因公出差的教职工乘车记录进行核算退费。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区综合办。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
2017年11月9日